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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背佳”是商标还是通用名词?

  ·案情·

  原告像果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现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背背佳”图文商标在电商平台上被侵权使用,故将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福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近来,原告像果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现被告二福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在被告一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平台和其他电商平台上大量销售“乐宝来背背佳”、“背背佳”矫姿带产品,并直接将“背背佳”作为其产品名称。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断开侵权网店的链接;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背背佳”字样并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法院网)

  ·思考·

  说到背背佳,你首先想到的是产品名词?还是商标名称?

  背背佳流行至今,在消费者眼中,“背背佳”更倾向于是对矫正驼背的矫姿带的一种代称,在未来,它很可能与优盘的结果一样,沦为通用词汇。

  商标名称通用化,亦是商标退化的一种,一旦确认商标名称通用化,就会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警示·

  现代社会,商标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之一。随着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建立和累积,商标价值节节攀升,不仅可增加客户对产品的信赖度与忠诚度,更能带给企业无穷的商业利益。然而,如果商标在注册、使用之后发生退化的情形,成为原本指示的产品本身之代名词,其显著性将大为弱化甚至不复存在,其识别性也深受影响,不能发挥商品区分、商誉彰显的功能,商标价值自然受到严重削弱,甚至付之一炬。这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尤其是品牌经营,可谓致命一击。

  商标注册人除了按《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外,既要防止或慎重对待自己把注册商标当成商品名称来使用的行为,对于市场上侵犯自己注册商标的行为,也要及时进行维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避免注册商标成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