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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A状告摄影师侵犯猴子知识产权

  新华社报消息,美国一家动物保护组织9月22日向联邦法院递交诉讼,状告英国摄影师戴维·斯莱特把一只苏拉威西猕猴的“自拍照”据为己有、侵犯了这只猴子的知识产权。

  2011年,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游历期间,偶然让一只被称为Naruto的野生苏拉威西猕猴拿到了他的照相机。这只猴子拿着照相机摆弄一番,无意间摁动快门,拍摄了数张令人忍俊不禁的“自拍照“,而它的名字更是霸气,竟然与日本动漫《火影忍者》主人公“鸣人”同名。

  2014年,斯莱特把猴子自拍照收入自己的作品集,并在美国出版并销售《野生动物的个性》,书中刊登了多幅“鸣人”的自拍照。自那之后,这些照片的版权问题一直处于争议之中。

  最近,这件事又直接闹上了旧金山联邦法院,美国善待动物组织(PETA)对此事提起了诉讼,他们要求法院判决将自拍照所得全部收入归还给6岁的猕猴鸣,并由PETA代为管理。

  按照PETA的说法,“鸣人”既缺乏维权意识,也缺乏维权能力,因此该动物保护组织决定助猴维权。如果原告胜诉,这将是史上首次有动物被判定拥有知识产权。

  斯莱特说,他现在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并且诉苦称自己只是一个穷摄影师,从未想过要欺负猴子。他在书里“对动物抱持同情和关爱的态度,赞成动物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财产权,但我不同意它们拥有知识产权”。